何謂神旨意與如何明白神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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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4月7日 (三) 01:07由Luchw (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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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 What Is the Will of God and How Do We Know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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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hn Piper 對於 知道神的旨意
部分 Romans: The Greatest Letter Ever Written 系列

翻譯: Chao-Wen Lu

羅馬書12:1-2
「所以弟兄們,我憑著神的仁慈勸你們,要把身體獻上,作聖潔而蒙神悅納的活祭;這是你們理所當然的事奉。不要模仿這個世代,倒要藉著心意的更新而改變過來,使你們可以察驗出甚麼是神的旨意,就是察驗出甚麼是美好的、蒙祂悅納的和完全的事。」

羅馬書12:1-2 目標是我們的一生都是「屬靈的敬拜」(或譯:「理所當然的事奉」)。第一節說:「要把身體獻上,作聖潔而蒙神悅納的活祭;這是你們理所當然的事奉。」在神的眼中,人一生的目標就是要將基督看成與神具有同等的價值。敬拜事奉的意義就是我們要用我們的身心靈來展現神的價值與祂在基督中對我們的價值。有一種生活的方式 – 有一種愛的方式 – 就是這樣。我們做的每一件事都有一個方式可以體現神的真正價值,如果我們看不到這個方式,這就有可能是一件我們不應該做的事,或是第二節的敘述還沒有發生到一定的程度。

第二節就是保羅對於我們如何來轉變我們的一生成為敬拜事奉的答案。我們必須要被轉化。不只是我們的外在表現,還包括我們的心思意念 – 我們的思想與感覺的模式。第二節說:「倒要藉著心意的更新而改變過來」。

目錄

成為你所是的

相信耶穌基督的人已經是在基督裡被寶血買贖的新人,「如果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哥林多後書5:17),但是現在我們就必須成為我們所應當是的,「你們既是無酵的麵,就應當把舊酵除淨,好讓你們成為新的麵團」(哥林多前書5:7)。

「穿上了新人,這新人照著他的創造者的形象漸漸更新」(歌羅西書3:10),我們既然在基督裡是新造的人,我們就必須每一天都被更新,這是我們在上一週所著重的部分。

現在我們要著重在第二節的後半部,換句話說,就是心意更新的目標:「不要模仿這個世代,倒要藉著心意的更新而改變過來,[現在目標來了]使你們可以察驗出甚麼是神的旨意,就是察驗出甚麼是美好的、蒙祂悅納的和完全的事。」所以今天我們要著重在「神的旨意」這個詞的意義以及我們要如何辨別。

神的兩種旨意

「神旨意」在聖經中有兩種非常清楚但卻不相同的意義。我們必須明瞭這兩個意義並且要判斷在羅馬書12:2中指的是哪一種「神的旨意」。事實上,明瞭這兩種「神旨意」的差別對於要了解聖經中的一個最大且最複雜的問題是非常重要的。這個令人困惑的問題就是神在萬事上有至高無上的主權,卻又不贊成許多事情。神有時會不認同祂自己命定要發生的某些事。換句話說,祂有時禁止祂自己帶出來的某些事,有時祂又規定一些祂自己阻止的事。或者用最自相矛盾的說法:神在一個意義下意願某些事,卻在另一個意義下不意願同樣的這些事。

1. 神天命的旨意、或主權的旨意

讓我們從聖經的經節來看看我們為何如此思考。首先來看聖經中提到有關「神的旨意」是指其對所有事物至高無上的控制權。聖經中最清楚的地方是當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中提到神旨意時所說的內容。祂在馬太福音26:39中說:「我的父啊!可能的話,求你使這杯離開我;但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旨意。」在這個經節中所提到的「神旨意」指的是什麼呢?這裡指的是神至高無上的計畫在幾個小時後即將發生的事。你們可以回憶在使徒行傳4:27-28中使怎麼說的:「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族人和以色列民,真的在這城裡聚集,反對你所膏立的聖僕耶穌,行了你手和你旨意所預定要成就的一切。」所以「神的旨意」是耶穌的死。這是神的計畫,神的天命。神沒有要改變祂的計畫,耶穌俯伏在地禱告說:「這是我的請求,但祢會做最好的」這就是神的主權旨意。

另外,不要忽略了一個重要的地方,那就是這裡包含了人的罪性。希律、本丟彼拉多、羅馬士兵、猶太領袖 – 他們都在罪中成就了神要將祂的兒子釘在十字架上的旨意(以賽亞書53:10)。所以我們要很清楚地認識:神有時會意願傳遞一些祂痛恨的事物。

在彼得前書有另一個例子,在彼得前書3:17中彼得寫道:「如果神的旨意是要你們受苦,那麼為行善受苦,總比為行惡受苦好。」換句話說,神有時的旨意是要基督徒因行善而受苦。彼得心裡想的是迫害。但是,基督徒所遭受到不應得的迫害本身就是「罪」。所以,神有時會意願某些包含罪的事件發生。「如果神的旨意是要你們受苦,那麼為行善受苦,總比為行惡受苦好。」

保羅在以弗所書1:11中對於這個真理有一個總結的聲明:「那憑著自己旨意所計劃而行萬事的,按著他預先所安排的,預定我們在基督裡得基業」神的旨意就是神對所有已發生事物的至高統治權。聖經中還有許多地方教導到神對宇宙萬物的掌管延伸到自然界中最小的事物與人類的所有決定。若是我們天上的父不許可,一隻麻雀也不會掉在地上(馬太福音10:29),「籤拋在人的懷中,一切決斷卻在於耶和華」(箴言16:33),「心裡的籌劃在於人,舌頭的應對卻出於耶和華」(箴言16:1),「君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水溝的水,他可以隨意轉移」(箴言21:1)。

這是神旨意的第一個意義:這是神對所有事物的至高主控權。我們稱之為這是神「主權的旨意」、或是神「天命的旨意」,這是不能被打破或是違背的,它總是會發生。「在天上的萬軍中,他憑自己的意旨行事;在地上的居民中,也是這樣;沒有人能攔住他的手,或問他說:你作甚麼?」(但以理書4:35)

2. 神命令的旨意

「神旨意」在聖經中的另一個意義我們稱之為「命令的旨意,祂的旨意是祂命令我們要做的事,我們對於這一類神的旨意是可以不順服或沒有完成的。無論我們相信與否,天命的旨意是我們做的,而命令的旨意卻是我們可以不做的。舉例來說,耶穌說:「不是每一個對我說:‘主啊,主啊!’的人,都能進入天國,唯有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馬太福音7:21)。不是每一個人都會遵行天父的旨意,所以耶穌說:「唯有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為什麼?因為不是所有的人都會遵行神的旨意。

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4:3說道:「神的旨意是要你們聖潔,遠避淫行」。我們在這裡有一個很清楚的例子,神在這裡給我們一個命令的旨意,那就是要聖潔、不做淫亂的事。這是神命令的旨意,但是,喔、有多少人沒有遵行。

保羅接著在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5:18說道:「凡事謝恩;這就是神在基督耶穌裡給你們的旨意」。這裡又有一個神的命令旨意:凡事謝恩。但是許多人也沒有做到這一條命令的旨意。

再舉一個例子,「這世界和世上的私慾都要漸漸過去,但那遵行神旨意的卻存到永遠」(約翰一書2:17)。不是所有的都會永遠長存,有的會、有的部會,會與不會的差別是:有的會遵行神旨意,有的卻不會。在這個意義下,神的旨意不一定會實現。

所以我可以由這裡許多的聖經經節中下一個結論,那就是有兩種角度來討論神的旨意,兩種都是正確的,更重要的是,我們對此兩種都要認識且相信。一個我可以稱之為「神天命的旨意(或是神主權的旨意)」,另一個我們可稱之為「神命令的旨意」。不論我們相信與否,神的天命的旨意一定會實現。但是神的命令旨意卻會在每一天中被違背。

這些真理的可貴

在我連結到羅馬書12:2前,讓我說明一下這兩個真理的可貴性。這兩個真理同時回應了當我們深深地被傷害或是遭遇重大損失時每一個人都有的一個至深的需要。一方面,我們需要確信神在掌管一切,所以祂能夠將我們的痛苦或損失作用成為我們的好處,或是成為所有愛祂的人的好處。另一方面,我們也需要知道神與我們感同身受,祂不喜悅罪或其中的痛。這兩種需要正好與神天命的旨意和神命令的旨意相對應。

舉例來說,若你在童年遭受到嚴重的虐待,當有人問你:「你覺得這是神的旨意嗎?」,你現在有一個方式可以應用聖經的原則來看待,並且給出一個與聖經真理不相違背的答案。你或許可以說:「這不是神的旨意,因為祂命令人不可虐待,卻要彼此相愛。虐待違背這個命令,使神的心憂愁與發怒(馬可福音3:5)。但是另一方面,這也是神的旨意(祂的主權旨意),因為神有超過一百種辦法來制止,但是因為某些我還不明白的原因,祂沒有制止。」

所以在這種情形下,我們有兩種需要來對應這兩種神的旨意,一是神的堅強與主權夠大到將所有事情轉變為良善,另一則是神是與我們感同身受的神。神一方面是大君王,這世上沒有一件事的發生是與祂的旨意無關(馬太福音28:18)。在另一方面,神也是憐憫的大祭司,祂同情也諒解我們的軟弱與痛苦(希伯來書 4:15)。當神願意的時候,聖靈就會戰勝我們與我們的罪(約翰福音1:13、羅馬書9:15-16),但是當神願意的時候,祂也會讓聖靈被熄滅,讓聖靈擔憂,發怒(以弗所書4:30、帖撒羅尼迦前書5:19)。神的主權旨意是戰無不勝的,但是祂命令的旨意卻是能夠憂傷地被破碎。

我們同時需要這兩個真理 - 需要這兩個對「神旨意」的認識與了解 - 不單單是為了要清楚聖經,而是要在患難中還能緊緊地抓住神。

羅馬書12章中的神旨意是那一種旨意?

那麼羅馬書12:2「不要模仿這個世代,倒要藉著心意的更新而改變過來,使你們可以察驗出甚麼是神的旨意,就是察驗出甚麼是美好的、蒙祂悅納的和完全的事。」中所指的是神的哪一種旨意?答案很明顯指的是神命令的旨意。我之所以這麼說至少有兩個理由,一是神並不要我們預先了解許多祂的主權天意,「奧祕的事,是屬於耶和華我們的神的,只有顯露的事,是永遠屬於我們和我們子孫的」(申命記29:29),如果你要詳細預先知道神的天命的旨意,你不需要要一個更新的心意,你只需要一個水晶球。這不是改變轉化與順服,而是占卜、算命。

另外一個我認為羅馬書12:2中所提到的神旨意是神命令旨意、而不是神天命旨意的理由是這段「察驗出」的話,這裡的「察驗」指的是我們要同意神的旨意並遵行它。但是事實上我們不應同意罪或犯罪,就算這罪是神至高天意的一部分。保羅在羅馬書12:2的意思幾乎完全一致的解釋在希伯來書5:14中:「只有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官能因為操練純熟,就能分辨是非了」(請看在腓立比書1:9-11的另一段釋義)。這就是這節經文的目標:不要搜尋神計畫中隱祕的的旨意,但要察驗神顯明出來要我們遵行的旨意。

認識與遵行神顯露旨意的三階段

明白與遵行神顯明出來的旨意 - 就是祂命令的旨意 - 有三個階段,而這三個階段都需要一顆帶著聖靈賜予分辨能力的更新心意,這是我們上次提過的。

階段一

首先,神的命令旨意是在聖經中帶著絕對的權威顯明出來,所以我們需要一顆更新的心意來認識、了解與擁抱神在聖經中給我們的命令。如果沒有更新的心意,我們就會曲解經文來避免其中的一些基本的命令:例如無私、愛、聖潔、與在單單在基督裡得到完全的滿足。神權威性的命令旨意只有存在於聖經中,保羅說聖經是神所默示的,並能使基督徒「裝備好,可以完成各樣的善工」(提摩太後書3:16-17)。不只是一些善工,而是「各樣的善工」。喔!基督徒應該花多少時間與精力來靈修神寫下的話語。

階段二

神命令旨意的第二階段是我們如何將聖經的真理應用在聖經中或許沒有明顯提到的新事物上。聖經沒有說你要跟誰結婚、開哪一款車、要不要擁有房子、要不要旅遊、使用哪一個手機計畫、或是喝哪一個牌子的柳橙果汁,或是其他你每天必須要做的成千選擇。

必要的是,我們要有一個更新的心意,這個心意是在聖經中被神所顯明的旨意塑造與管理的,所以我們可以用基督的心意來看見且衡量所有相關的因素,來察驗神呼召我們要做的事。這與經常要聽到神的聲音來作這事或那事是截然不同的。一個人若是要靠著聆聽神的聲音來帶領他的一生與羅馬書12:2是不同步的。

一方面來說,藉著禱告與使用更新的心意來察驗如何應用神的話語,與另一方面,時常求問神給予有關要做什麼的新啟示,這兩方面是有很大的不同。占卜是不需要轉化的,神的目的是要一個更新的心意,一個新的思考與判斷模式,而不僅僅只是新的資訊。祂的目的是我們要被轉化,被潔淨,被祂顯明話語的真理而釋放(約翰福音8:32、17:17)。所以神命令旨意的第二個階段是藉著一顆更新的心意來辨別如何在日常新事物上應用聖經的教導。

階段三

最後,神命令旨意的第三個階段是在我們大多數的生活中,在我們行動前所有的那些無意識的反映。我敢說你有超過95%的行為是沒有經過預先考慮的。換句話說,你大部分的思想、態度、行為都是自發性的。它們都是從我們內心自動流出來的。耶穌說:「毒蛇所生的啊,你們既然是邪惡的,怎能說出良善的話?因為心中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 良善的人從他良善的心(“心”原文作“庫房”)發出良善,邪惡的人從他邪惡的心(“心”原文作“庫房”)發出邪惡。我告訴你們,人所說的閒話,在審判的日子,句句都要供出來」(馬太福音12:34-36)。

為什麼我要稱這部分是神命令的旨意?原因之一是,神命令我們許多事情,例如不要含怒,不要驕傲,不要貪心,不要憂慮,不要忌妒,不要羨慕。但是這些行為無一是經過事先考慮的,生氣、驕傲、貪心、憂慮、忌妒、羨慕都是經由無意識的內心所生出的反映,我們就因此犯了罪,這便違反了神的命令。

所以這不是很清楚嗎?基督徒生活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藉著更新的心意來轉化我們自己。我們要有一顆新的心與新的意念,使樹良好,那麼果子也將會良好(馬太福音12:33),這是一個巨大的挑戰,但這正是神呼召你要做的。你不能單靠自己苦幹,你需要基督,因為祂為了你的罪而死。你也需要聖靈來帶領你進入高舉基督的真理,並在你內心工作使你有一顆被神的真理所圍繞的謙卑心。

給你自己這個,將你自己浸泡在神所寫下的話語中;讓你的心思意念都充滿。並且禱告祈求基督的靈來使你成為全新到一個程度,你內心湧流出來的都是善良、純全、可喜悅的 – 神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