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工作如同聖工
出自è�–經的書和佈é�“
(創建新頁面為 '{{info|Your Job as Ministry}} Hi Chao-Wen, Here is the page for your Traditional-Chinese upload. Thank you!! Kathy') |
小 (已保護"你的工作如同聖工" ([edit=sysop] (無期) [move=sysop] (無期))) |
||
(2個中途的修訂版本沒有顯示) | |||
第1行: | 第1行: | ||
- | {{info|Your Job as Ministry}} | + | {{info|Your Job as Ministry}} <blockquote>'''哥林多前書7:17-24''' |
+ | </blockquote> | ||
+ | 我今天早上信息的重點可以說是一個''宣言'',也是一個禱告。作為一個宣言,它會是:如何履行你職業的需要是成為基督門徒的一個重要部分,或者換一個方式說:你如何做你的工作會是你對耶穌順服的一大部分。說是一個''禱告'',今天的重點是:天父,賜給我們所有的恩典,讓我們在工作中能意識到你的同在,並在我們所有的職場關係中遵行袮的命令。我相信這是神在今天要給我們的話語,我想花幾分鐘的時間從哥林多前書7:17-24中將之呈現出來。 | ||
- | + | ==== 讓各人保持他原來蒙召的情況 ==== | |
- | + | 在我們讀這段經節以前,讓我們從這段經節前面的文字來熟悉一下背景。在哥林多教會中的許多問題之一,就是對於有關在基督裡的信心應該如何影響到人們一般的生活關係感到不確定。譬如:在哥林多前書7章中,像是在基督裡的信心是否意味著夫妻之間要禁絕性關係這樣的問題就被提起,保羅在第3節中給了一個響亮的「''不''」。另外一個例子是在12-16節,這個問題是,如果婚姻伴侶中的其一將他或她的信心放在基督裡,但是另外一位卻沒有的話,那該怎麼辦?這位信徒應該為了保持純潔而離開嗎?保羅再一次的答案是,不,停留在神當初呼召你信心時的關係中,基督是主與基督是救贖者的信心絕對不會毀壞了神在創世時就已命定的婚姻之約,雖然12-13節是這樣說,但是使徒保羅也許可的是,如果不信的一方要離棄相信的一方,不要與相信的一方有任何關係的話,那麼,這位信徒也不是永遠受限在這個關係當中。換句話說,在基督裡信心的到來並不會使得一個人要放棄神所指定的關係,而是要使這個關係成為聖潔。藉著堅忍與禱告與謙卑模範的行為,相信的一方渴望能贏得不信的一方。但是也有可能的是,正如耶穌在馬太福音10:34之後所預測的一樣,非信徒配偶的悖逆與不信會使得基督教成為一把斬斷的刀劍,而不是療傷的香油。所以,使徒遵循的''原則''是:保持在神原先所命定的關係上;不要尋求放棄或是毀壞這些關係,但是他也許可''例外''的情況,那就是如果這個關係被那不信的一方遺棄或是毀壞在你的渴望與控制之外時,就只好由他而去,無辜的信徒並不受制於背棄的人。 | |
- | + | 就在這裡開始了我們在哥林多前書7:17的經文,保羅在討論了成為基督徒要如何保持在神所命定的婚姻關係中之原則後,他現在透過了兩個連結來討論這一個原則,讓我們讀哥林多前書7:17-24: | |
+ | <blockquote> | ||
+ | 不過,主怎樣分給各人,神怎樣呼召各人,各人就要照著去行事為人。我也這樣吩咐各教會。有人受了割禮而蒙召的嗎?他就不要遮掩割禮的記號。有人未受割禮而蒙召的嗎?他就不要受割禮。割禮算不得甚麼,沒有割禮也算不得甚麼,要緊的是遵守神的命令。各人蒙召的時候怎樣,他就應當保持原來的情況。你蒙召的時候是作奴僕的嗎?不要為此煩惱。但如果你能夠得到自由,就要把握這機會(或是:但即使如果你能夠得到自由,寧可使用你現在的情況)。因為作奴僕的蒙了主的呼召,就是屬於主的自由人了;照樣,自由的人蒙了呼召,他就是基督的奴僕了。你們是用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怎樣,就應當在神面前保持這原來的情況。 | ||
+ | </blockquote> | ||
+ | 保羅所教導有關於婚姻的原則很清楚地在這裡提了三次,注意17節:「主怎樣分給各人,神怎樣呼召各人,各人就要照著去行事為人。」然後是20節:「各人蒙召的時候怎樣,他就應當保持原來的情況。」再來是24節:「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怎樣,就應當在神面前保持這原來的情況。」保羅的這三個原則性的陳述將整段經文分成兩個部分,把它想像成是用三片麵包所夾成的雙層三明治(就像是大麥克漢堡包)或許會有幫助。在上面兩片之間的是18與19節,這個原則在那裡被應用在受割禮與不受割禮的問題上。在下面兩片之間的是23-23節,這個原則在那裡被應用在奴隸與自由上。在我們能夠了解這兩個應用之前,我們需要澄清在這個原則中的一個關鍵詞。 | ||
- | + | ==== 在望的是何種呼召? ==== | |
+ | |||
+ | 在有關於這個原則的每一段陳述中所出現的這一個關鍵詞,也在這整段經節中總共出現了九次,這個字詞是「蒙召」。當保羅在17節說「神怎樣呼召各人,各人就要照著去行事為人。」與他在24節說「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怎樣,就應當在神面前保持這原來的情況。」的時候,他所指的是一個神聖的呼召,藉著這個呼召我們被引領相信基督。我們經常用「呼召」這個詞來指我們的職業:我的呼召是要成為一位家庭主婦;我的呼召是要成為一名銷售員…等等,但是這並不是保羅在這段經文所出現的九次裡面其中八次的用法,他只有一次是在職業的意思下使用「呼召」這個詞,那是出現在20節,這一節在字面上是說:「各人蒙召的時候怎樣,他就應當保持原來的『''呼召''』(非狀態)。」在這裡「呼召」這個字指的是職業或是生命中的一個階段,在這個職業或生命階段中,另一個呼召來自於神,這個呼召是聖靈的吸引以與基督連合在一起。很簡單的說,神的呼召來到一個人的職業當中,這個呼召是神透過福音來轉化靈魂的一個力量。 | ||
+ | |||
+ | 這一切都表明在哥林多前書第1章中,保羅在第1章9節中說:「神是信實的,他呼召了你們,是要你們與他的兒子我們主耶穌基督連合在一起。」所以,所有的基督徒,也只有基督徒,是在這個意義下蒙召。這個來自於神的呼召,在一方面,與我們「職業」的呼召是不一樣的,在另一方面,也與神一般性的悔改呼召有所不同,這個悔改的呼召是給全人類的,當耶穌在馬太福音22:14中說:「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時,祂指的是福音對全世界的呼召,許多人聽到這個呼召,卻拒絕並導致自己的滅亡。但是這並不是保羅心中所想的呼召,神的呼召帶我們進入到與基督的一個相信與愛的連合,這是一個有力量且有效的呼召,吸引我們來到聖子的面前(約翰福音6:44、65),這在哥林多前書1:23-24中可以非常清楚地看見,保羅在那裡說:「我們卻傳揚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看來是絆腳石,在外族人看來是愚笨的,但對那些蒙召的人,不論是猶太人或希臘人,基督是神的能力,神的智慧。」那些「蒙召」的人並不是所有聽到福音傳揚的人,而是只有那些接受為智慧的人。我們可以將這些經節重講一次來顯現一般呼召與有效呼召的差別:保羅說「我們''呼召''每一個人來相信耶穌被釘十字架,但是許多猶太人發現這個''呼召''是一個絆腳石,許多外族人發現這個''呼召''是愚笨的,但是那些蒙召的(就是被有能力且有效引進基督的)人卻發現這個福音的呼召是神的大能與智慧。」 | ||
+ | |||
+ | 所以,當保羅在哥林多前書7:17、20、24中說,我們應該保持在當初我們蒙召的情況並與神同活時,他的意思是:保持在當你轉向歸主時的狀況,那就是當你被神吸引進入與祂的兒子一同有一個相信與愛的連合的時候。 | ||
+ | |||
+ | ====原則應用在猶太人與外族人上==== | ||
+ | |||
+ | 現在我們要看看保羅是如何在他的時代來應用這一個原則,以及這對我們今天而言的意義為何,在這個過程中,支持它的神學理由也會浮現出來。保羅對於這個原則的第一個應用並不是用在職業上,而是對於受割禮與不受割禮,他的應用是像這樣:如果你信主時是外族人,不要嘗試著改變成猶太人。如果你信主時是猶太人,不要嘗試著改變成外族人。這基本上就是受割禮與不受割禮所代表的意義,這具有深遠的文化意涵:如果你是黑人,不要嘗試著變成白人;如果你是白人,不要嘗試著變成黑人;如果你是墨西哥人,不要嘗試著變成美國人;如果你是美國人,不要嘗試著變成墨西哥人。然後保羅對於這個忠告給出了他的神學理由,19節的字面上是說:「割禮算不得甚麼,沒有割禮也算不得甚麼,要緊的是遵守神的命令(這算得一切)。」這大概會是保羅所說最冒犯猶太人的話語:割禮算不得甚麼。如果我們能理解這個在文化上更廣泛的應用,這會冒犯我們所有的人。但是這是真的,請注意到保羅要你們保持文化特點的理由與我們今天所使用的理由是多麼徹底地不同。我們會說,白也美麗、黑也美麗、紅也美麗、黃也美麗;所以,不要試著轉換文化。保羅說,白算不得甚麼、黑算不得甚麼、紅算不得甚麼、黃算不得甚麼、但是遵守神的命令算得一切;所以,不要試著轉換文化,停留在你原來的地方順服神。保羅是一位非常不合時宜的思想家,也因為如此,他是永遠合宜,他是徹底的以神為本,所有的一切都是以神為優先。 | ||
+ | |||
+ | 這是絕對必要去掌握住的,以免我們創建了一個新的律法主義。舊的律法主義說:「你必需要接受割禮才能得救(使徒行傳15:1),你必需是白種人才能得到認可!」新的律法主義會這麼說:「如果你要得救,你就不得接受割禮;如果你要被接受,你就不能是白種人。」如果我們接受了這句話,我們就曲解了保羅的教導,也沒有領會到他的意圖,「讓那未受割禮不要受割禮」(18節),這會造成文化的適應被絕對的禁止。保羅並不是對於所有接受其他文化觀點,並放棄他們自己觀點的人提出全面性的譴責,這可以很清楚地從他讓提摩太受割禮(使徒行傳16:3)的事實中看出來,還有他自己也陳述說對怎麼樣的人,他就作怎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一些人(哥林多前書9:22)。保羅所做的就是要顯明''順服''神的命令遠遠重要過任何文化的特點,而僅僅是改變這些特點對於基督徒而言是毫不重要的,換句話說,不要將像是你要不要受割禮,或是你是白,還是黑,還是紅,還是瑞典人這一類的事看成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但是卻要將順服看成是一件大事;讓你生命的''整個''目標都是去順服神的道德律法,唯有如此才能使得割禮(正如保羅在羅馬書2:25中所意味的)與其他文化的特點變得美麗,這是透過信心的順服以一個次要與衍生的方式所表達出來的。總而言之,保羅對於文化特點的處理原則如下:不要對於你現今所處的文化特點感到苦惱或是誇耀,這相對於你是否投入你自己、你的靈魂、心意與身體去順服神的命令而言,是微不足道的,而神的命令就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裡面成全了(羅馬書13:8-10、加拉太書5:14)。 | ||
+ | |||
+ | ====原則應用在奴僕與自由人上==== | ||
+ | |||
+ | 接著保羅在21-23節中將這個原則應用在一個人是否是奴僕還是自由人的問題上,21節是一個非常困難的翻譯問題,大多數的現代翻譯版本是這麼說的:「你蒙召的時候是作奴僕的嗎?不要為此煩惱。但如果你能夠得到自由,就要把握這機會。」(新譯本),這個翻譯有可能是正確的,但是我卻有困難去接受它,因為保羅要顯示的原則在寫在20節:「各人蒙召的時候怎樣,他就應當保持原來的情況。」還有在24節:「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怎樣,就應當在神面前保持這原來的情況。」看起來在這兩節之間說:「如果你能夠得到自由,就要把握這機會」是完全不適宜的,不僅如此,這段翻譯也沒有公平的對待到所有的希臘原文(「即使」與「寧可」),這些希臘字會在以下的另一種翻譯中出現:「你蒙召的時候是作奴僕的嗎?不要讓此成為你的關切。但即使你能夠成為自由人,''寧可''把握(你現在所處的地位)。」對我而言,這其中真正的差別對比似乎可以說成是「不要讓你的奴僕身分讓你焦慮,而是使用它。」用它來順服基督,以便「尊榮我們救主神的道。」(提多書2:10) | ||
+ | |||
+ | 我也同時真確地認為,歸根結底來說,這裡並沒有絕對地禁止接受自由,就像18節沒有絕對禁止接受割禮一樣。但是,如果你將之翻譯成為一個要尋求自由的命令,這段經文的真正重點反而會變得含糊不清,這個要點是:當你被呼召進入與基督連合時,你會得到一組徹底以基督為中心的新的優先順序;到了一個地步,就算你是一個奴僕,也不會造成你的苦惱。「你蒙召的時候是作奴僕的嗎?不要為此煩惱。」你的工作卑賤嗎?沒關係!這個工作不像其他的職業一樣受到尊敬嗎?沒關係!這與他在文化差異中提到有關割禮的要點是一樣的:你沒有接受過割禮嗎?沒關係!你接受過割禮嗎?也沒關係! | ||
+ | |||
+ | 保羅可以像他在19節一樣地在這立場上給出同樣的神學理由,他可以說:「是一個奴僕不算什麼,是一個自由人也不算什麼,但是遵守神的命令算得一切。」這是真的,但是保羅使用了另外一個新的神學理由來加深我們的了解,就算是一個奴僕,一個人能夠說「沒關係」的原因是在22節:「因為作奴僕的蒙了主的呼召,就是屬於主的自由人了」同樣的,一個自由人能夠說「沒關係」的原因也是類似:「照樣,自由的人蒙了呼召,他就是基督的奴僕了。」我喜愛看保羅如此一般地運用他的神學,他所說的是,在福音裡面,在卑賤工作的絕望中有一個解藥,在高度尊榮工作的驕傲裡也有一個解藥,他看著那絕望的奴僕說:「你在基督裡是自由人,你已被重價所買贖,不要讓人奴役你的靈魂,要在主裡喜樂,在祂裡面有盼望,你會比所有焦慮的尊貴人都更自由。」然後,他看著那些尊貴的自由人說:「不要驕傲,因為你在基督裡是一位奴僕,有一位對你掌權,你必需要謙卑順服。」 | ||
+ | |||
+ | 這個結果就是,無論一個人是奴僕還是自由人,這不應該成為他絕望或是驕傲的原因,他應該能夠說:「沒關係!」如果他是一位醫生、或是律師、或是主管,他不應該誇口;如果他有一份社會上看起來沒有那麼受到尊重的工作,他也不應該自我憐憫或是沮喪。「所以,弟兄們」保羅在24節下結論說:「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怎樣,就應當在神面前保持這原來的情況。」''在神面前''!這是很重要的,在生命與永生中最要緊的就是親近神與享受祂的同在,要緊的不是我們的工作是否在旁人眼中看來是高還是低,要緊的是我們是否靠著神的同在得到鼓勵與謙卑。 | ||
+ | |||
+ | 將這兩個保羅原則性的應用擺在一起,這裡的教導似乎可以說是:順服神的命令(19節)與享受祂的同在(24節)與你的文化或工作比較起來是如此的重要到一個程度,你不會有強迫感要改變你的地位,你不會從恐懼與絕望中被趕出來,也不會被富有或是驕傲吸引到另一邊,你會對你現有的地位說:「沒關係!你不是我的生命,我的生命是順服神與享受祂的同在。」 | ||
+ | |||
+ | ====四個實際的意義==== | ||
+ | |||
+ | 讓我用幾個實際的意義作為結束。第一,神對於你如何做你現有工作的關切程度遠遠超過於你是否會有一個新的工作,我們的會眾中有護士、教師、木匠、藝術家、秘書、簿記員、律師、接待員、會計師、社工、各式修護人員、工程師、辦公室經理、女服務生、水管工、銷售員、保安員、醫生、軍人、輔導員、銀行員、警察、裝潢師、音樂家、建築師、油漆工、房屋清潔工、學校行政人員、家庭主婦、傳教士、牧師、家具製造工、還有許許多多,我們都需要聽到的是,神最關心的並不是我們是否從一處換到另一處,而是在我們目前的工作中,我們是否享受到神所應許的同在,並在我們的工作方式中是否順服祂的命令。 | ||
+ | |||
+ | 第二、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要我們停留在當初我們信主時的呼召,這並不是一個絕對的命令,這並沒有譴責所有的更換工作者,我們知道這一點的原因不單單只是因為保羅在哥林多前書7章(參考15節)中對於他的原則所提出的例外,也因為聖經描述並許可這些改變。在舊約中有釋放奴僕的規定,我們也對於一個稅吏變為傳道人與一個漁夫變為傳教士感到熟悉。除此以外,我們也知道有些工作,你是無法停留在那些工作中並順服神的命令,譬如:妓女、眾多不雅與敗壞的娛樂形式、還有其他一些你可能會被迫利用他人的工作。保羅並沒有說一個職業竊賊或是一個哥林多的廟妓應該停留在他們被呼召時的職業中,在哥林多的問題是:當我們來到基督面前時,我們應該放棄什麼?保羅的答案是:如果你可以在''神面前''保有你的職業的話,你就不需要放棄它。他所關切的並不是要譴責工作的改變,而是要教導無論你的工作為何,你都可在基督裡得到滿足,這在現今的西方社會中是非常不合時宜的教導,因為這個教導切斷了世俗野心的神經,我們必需認真漫長的思考,我們與孩子之間有關於成功的溝通是否符合聖經,或只是美國式的。神對於我們所有「追求成功者」的話語是:將你投入到上進動力的野心與驅動力量,轉而投入到屬靈的熱誠中,進而培養出一種與神同在的享受,遵行祂在聖經中所啟示出來的旨意。 | ||
+ | |||
+ | 第三,對於你們還沒有進入職場的年輕人而言,我們這段經文的意義是:當你問自己「神在我生命中的旨意為何?」這樣的問題時,你應該給出的響亮答案是:「祂的旨意是要我保持與他緊密的連合,並且要讓自己專心地順服祂的誡命。」神對你所啟示的旨意(你有責任要遵行的唯一旨意)就是你的''聖潔''(帖撒羅尼迦前書4:3),而不是你的職業。用你的全心將自己投入在聖潔上,並接受任何你想要的工作。我毫無懷疑地認為,如果我們的年輕人都能致力於保持與神親近並且順服聖經的命令,神會確切地將他們散佈在這個世上,要他們為了祂發揮影響力。 | ||
+ | |||
+ | 第四,也是最後,這段經文也意味著你現在的工作,只要你一直在那裡,就是神''指派''給你的工作。17節說:「神怎樣呼召各人,各人就要照著去行事為人。」神是至高的,你現在所處的位置並非是偶然,「人心計劃自己的道路,他的腳步卻由耶和華指引。」(箴言16:9)「人心裡的謀算很多,唯有耶和華的計劃能實現。」(箴言19:21)「籤拋在人的懷中,一切決斷卻在於耶和華。」(箴言16:33),你所處的位置是神聖的指派,即使你是藉著錯誤到達的。你的工作就是你被指派的聖工,就好像我的一樣。你如何完成你工作上的需要與你禮拜天在這裡所做的一切在你的生命中是同等的重要。這對於我們許多人而言,代表的意義就是明天早上會是一個嶄新的開始,讓我們每一個人在開始工作前都禱告:「神啊!與我同行,並保持我意識到你的同在,當我開始要絕望時,鼓勵我的心,當我開始要誇耀時,謙卑我。哦,神啊!賜給我順服你誡命的恩典,我知道這一切都可以總結於一點,那就是要愛人如己,阿們。」 |
在2015年10月8日 (四) 03:53的當前修訂版本
作者: John Piper 對於 工作和感召
翻譯: Chao-Wen Lu
哥林多前書7:17-24
我今天早上信息的重點可以說是一個宣言,也是一個禱告。作為一個宣言,它會是:如何履行你職業的需要是成為基督門徒的一個重要部分,或者換一個方式說:你如何做你的工作會是你對耶穌順服的一大部分。說是一個禱告,今天的重點是:天父,賜給我們所有的恩典,讓我們在工作中能意識到你的同在,並在我們所有的職場關係中遵行袮的命令。我相信這是神在今天要給我們的話語,我想花幾分鐘的時間從哥林多前書7:17-24中將之呈現出來。
目錄 |
讓各人保持他原來蒙召的情況
在我們讀這段經節以前,讓我們從這段經節前面的文字來熟悉一下背景。在哥林多教會中的許多問題之一,就是對於有關在基督裡的信心應該如何影響到人們一般的生活關係感到不確定。譬如:在哥林多前書7章中,像是在基督裡的信心是否意味著夫妻之間要禁絕性關係這樣的問題就被提起,保羅在第3節中給了一個響亮的「不」。另外一個例子是在12-16節,這個問題是,如果婚姻伴侶中的其一將他或她的信心放在基督裡,但是另外一位卻沒有的話,那該怎麼辦?這位信徒應該為了保持純潔而離開嗎?保羅再一次的答案是,不,停留在神當初呼召你信心時的關係中,基督是主與基督是救贖者的信心絕對不會毀壞了神在創世時就已命定的婚姻之約,雖然12-13節是這樣說,但是使徒保羅也許可的是,如果不信的一方要離棄相信的一方,不要與相信的一方有任何關係的話,那麼,這位信徒也不是永遠受限在這個關係當中。換句話說,在基督裡信心的到來並不會使得一個人要放棄神所指定的關係,而是要使這個關係成為聖潔。藉著堅忍與禱告與謙卑模範的行為,相信的一方渴望能贏得不信的一方。但是也有可能的是,正如耶穌在馬太福音10:34之後所預測的一樣,非信徒配偶的悖逆與不信會使得基督教成為一把斬斷的刀劍,而不是療傷的香油。所以,使徒遵循的原則是:保持在神原先所命定的關係上;不要尋求放棄或是毀壞這些關係,但是他也許可例外的情況,那就是如果這個關係被那不信的一方遺棄或是毀壞在你的渴望與控制之外時,就只好由他而去,無辜的信徒並不受制於背棄的人。
就在這裡開始了我們在哥林多前書7:17的經文,保羅在討論了成為基督徒要如何保持在神所命定的婚姻關係中之原則後,他現在透過了兩個連結來討論這一個原則,讓我們讀哥林多前書7:17-24:
不過,主怎樣分給各人,神怎樣呼召各人,各人就要照著去行事為人。我也這樣吩咐各教會。有人受了割禮而蒙召的嗎?他就不要遮掩割禮的記號。有人未受割禮而蒙召的嗎?他就不要受割禮。割禮算不得甚麼,沒有割禮也算不得甚麼,要緊的是遵守神的命令。各人蒙召的時候怎樣,他就應當保持原來的情況。你蒙召的時候是作奴僕的嗎?不要為此煩惱。但如果你能夠得到自由,就要把握這機會(或是:但即使如果你能夠得到自由,寧可使用你現在的情況)。因為作奴僕的蒙了主的呼召,就是屬於主的自由人了;照樣,自由的人蒙了呼召,他就是基督的奴僕了。你們是用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怎樣,就應當在神面前保持這原來的情況。
保羅所教導有關於婚姻的原則很清楚地在這裡提了三次,注意17節:「主怎樣分給各人,神怎樣呼召各人,各人就要照著去行事為人。」然後是20節:「各人蒙召的時候怎樣,他就應當保持原來的情況。」再來是24節:「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怎樣,就應當在神面前保持這原來的情況。」保羅的這三個原則性的陳述將整段經文分成兩個部分,把它想像成是用三片麵包所夾成的雙層三明治(就像是大麥克漢堡包)或許會有幫助。在上面兩片之間的是18與19節,這個原則在那裡被應用在受割禮與不受割禮的問題上。在下面兩片之間的是23-23節,這個原則在那裡被應用在奴隸與自由上。在我們能夠了解這兩個應用之前,我們需要澄清在這個原則中的一個關鍵詞。
在望的是何種呼召?
在有關於這個原則的每一段陳述中所出現的這一個關鍵詞,也在這整段經節中總共出現了九次,這個字詞是「蒙召」。當保羅在17節說「神怎樣呼召各人,各人就要照著去行事為人。」與他在24節說「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怎樣,就應當在神面前保持這原來的情況。」的時候,他所指的是一個神聖的呼召,藉著這個呼召我們被引領相信基督。我們經常用「呼召」這個詞來指我們的職業:我的呼召是要成為一位家庭主婦;我的呼召是要成為一名銷售員…等等,但是這並不是保羅在這段經文所出現的九次裡面其中八次的用法,他只有一次是在職業的意思下使用「呼召」這個詞,那是出現在20節,這一節在字面上是說:「各人蒙召的時候怎樣,他就應當保持原來的『呼召』(非狀態)。」在這裡「呼召」這個字指的是職業或是生命中的一個階段,在這個職業或生命階段中,另一個呼召來自於神,這個呼召是聖靈的吸引以與基督連合在一起。很簡單的說,神的呼召來到一個人的職業當中,這個呼召是神透過福音來轉化靈魂的一個力量。
這一切都表明在哥林多前書第1章中,保羅在第1章9節中說:「神是信實的,他呼召了你們,是要你們與他的兒子我們主耶穌基督連合在一起。」所以,所有的基督徒,也只有基督徒,是在這個意義下蒙召。這個來自於神的呼召,在一方面,與我們「職業」的呼召是不一樣的,在另一方面,也與神一般性的悔改呼召有所不同,這個悔改的呼召是給全人類的,當耶穌在馬太福音22:14中說:「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時,祂指的是福音對全世界的呼召,許多人聽到這個呼召,卻拒絕並導致自己的滅亡。但是這並不是保羅心中所想的呼召,神的呼召帶我們進入到與基督的一個相信與愛的連合,這是一個有力量且有效的呼召,吸引我們來到聖子的面前(約翰福音6:44、65),這在哥林多前書1:23-24中可以非常清楚地看見,保羅在那裡說:「我們卻傳揚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看來是絆腳石,在外族人看來是愚笨的,但對那些蒙召的人,不論是猶太人或希臘人,基督是神的能力,神的智慧。」那些「蒙召」的人並不是所有聽到福音傳揚的人,而是只有那些接受為智慧的人。我們可以將這些經節重講一次來顯現一般呼召與有效呼召的差別:保羅說「我們呼召每一個人來相信耶穌被釘十字架,但是許多猶太人發現這個呼召是一個絆腳石,許多外族人發現這個呼召是愚笨的,但是那些蒙召的(就是被有能力且有效引進基督的)人卻發現這個福音的呼召是神的大能與智慧。」
所以,當保羅在哥林多前書7:17、20、24中說,我們應該保持在當初我們蒙召的情況並與神同活時,他的意思是:保持在當你轉向歸主時的狀況,那就是當你被神吸引進入與祂的兒子一同有一個相信與愛的連合的時候。
原則應用在猶太人與外族人上
現在我們要看看保羅是如何在他的時代來應用這一個原則,以及這對我們今天而言的意義為何,在這個過程中,支持它的神學理由也會浮現出來。保羅對於這個原則的第一個應用並不是用在職業上,而是對於受割禮與不受割禮,他的應用是像這樣:如果你信主時是外族人,不要嘗試著改變成猶太人。如果你信主時是猶太人,不要嘗試著改變成外族人。這基本上就是受割禮與不受割禮所代表的意義,這具有深遠的文化意涵:如果你是黑人,不要嘗試著變成白人;如果你是白人,不要嘗試著變成黑人;如果你是墨西哥人,不要嘗試著變成美國人;如果你是美國人,不要嘗試著變成墨西哥人。然後保羅對於這個忠告給出了他的神學理由,19節的字面上是說:「割禮算不得甚麼,沒有割禮也算不得甚麼,要緊的是遵守神的命令(這算得一切)。」這大概會是保羅所說最冒犯猶太人的話語:割禮算不得甚麼。如果我們能理解這個在文化上更廣泛的應用,這會冒犯我們所有的人。但是這是真的,請注意到保羅要你們保持文化特點的理由與我們今天所使用的理由是多麼徹底地不同。我們會說,白也美麗、黑也美麗、紅也美麗、黃也美麗;所以,不要試著轉換文化。保羅說,白算不得甚麼、黑算不得甚麼、紅算不得甚麼、黃算不得甚麼、但是遵守神的命令算得一切;所以,不要試著轉換文化,停留在你原來的地方順服神。保羅是一位非常不合時宜的思想家,也因為如此,他是永遠合宜,他是徹底的以神為本,所有的一切都是以神為優先。
這是絕對必要去掌握住的,以免我們創建了一個新的律法主義。舊的律法主義說:「你必需要接受割禮才能得救(使徒行傳15:1),你必需是白種人才能得到認可!」新的律法主義會這麼說:「如果你要得救,你就不得接受割禮;如果你要被接受,你就不能是白種人。」如果我們接受了這句話,我們就曲解了保羅的教導,也沒有領會到他的意圖,「讓那未受割禮不要受割禮」(18節),這會造成文化的適應被絕對的禁止。保羅並不是對於所有接受其他文化觀點,並放棄他們自己觀點的人提出全面性的譴責,這可以很清楚地從他讓提摩太受割禮(使徒行傳16:3)的事實中看出來,還有他自己也陳述說對怎麼樣的人,他就作怎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一些人(哥林多前書9:22)。保羅所做的就是要顯明順服神的命令遠遠重要過任何文化的特點,而僅僅是改變這些特點對於基督徒而言是毫不重要的,換句話說,不要將像是你要不要受割禮,或是你是白,還是黑,還是紅,還是瑞典人這一類的事看成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但是卻要將順服看成是一件大事;讓你生命的整個目標都是去順服神的道德律法,唯有如此才能使得割禮(正如保羅在羅馬書2:25中所意味的)與其他文化的特點變得美麗,這是透過信心的順服以一個次要與衍生的方式所表達出來的。總而言之,保羅對於文化特點的處理原則如下:不要對於你現今所處的文化特點感到苦惱或是誇耀,這相對於你是否投入你自己、你的靈魂、心意與身體去順服神的命令而言,是微不足道的,而神的命令就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裡面成全了(羅馬書13:8-10、加拉太書5:14)。
原則應用在奴僕與自由人上
接著保羅在21-23節中將這個原則應用在一個人是否是奴僕還是自由人的問題上,21節是一個非常困難的翻譯問題,大多數的現代翻譯版本是這麼說的:「你蒙召的時候是作奴僕的嗎?不要為此煩惱。但如果你能夠得到自由,就要把握這機會。」(新譯本),這個翻譯有可能是正確的,但是我卻有困難去接受它,因為保羅要顯示的原則在寫在20節:「各人蒙召的時候怎樣,他就應當保持原來的情況。」還有在24節:「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怎樣,就應當在神面前保持這原來的情況。」看起來在這兩節之間說:「如果你能夠得到自由,就要把握這機會」是完全不適宜的,不僅如此,這段翻譯也沒有公平的對待到所有的希臘原文(「即使」與「寧可」),這些希臘字會在以下的另一種翻譯中出現:「你蒙召的時候是作奴僕的嗎?不要讓此成為你的關切。但即使你能夠成為自由人,寧可把握(你現在所處的地位)。」對我而言,這其中真正的差別對比似乎可以說成是「不要讓你的奴僕身分讓你焦慮,而是使用它。」用它來順服基督,以便「尊榮我們救主神的道。」(提多書2:10)
我也同時真確地認為,歸根結底來說,這裡並沒有絕對地禁止接受自由,就像18節沒有絕對禁止接受割禮一樣。但是,如果你將之翻譯成為一個要尋求自由的命令,這段經文的真正重點反而會變得含糊不清,這個要點是:當你被呼召進入與基督連合時,你會得到一組徹底以基督為中心的新的優先順序;到了一個地步,就算你是一個奴僕,也不會造成你的苦惱。「你蒙召的時候是作奴僕的嗎?不要為此煩惱。」你的工作卑賤嗎?沒關係!這個工作不像其他的職業一樣受到尊敬嗎?沒關係!這與他在文化差異中提到有關割禮的要點是一樣的:你沒有接受過割禮嗎?沒關係!你接受過割禮嗎?也沒關係!
保羅可以像他在19節一樣地在這立場上給出同樣的神學理由,他可以說:「是一個奴僕不算什麼,是一個自由人也不算什麼,但是遵守神的命令算得一切。」這是真的,但是保羅使用了另外一個新的神學理由來加深我們的了解,就算是一個奴僕,一個人能夠說「沒關係」的原因是在22節:「因為作奴僕的蒙了主的呼召,就是屬於主的自由人了」同樣的,一個自由人能夠說「沒關係」的原因也是類似:「照樣,自由的人蒙了呼召,他就是基督的奴僕了。」我喜愛看保羅如此一般地運用他的神學,他所說的是,在福音裡面,在卑賤工作的絕望中有一個解藥,在高度尊榮工作的驕傲裡也有一個解藥,他看著那絕望的奴僕說:「你在基督裡是自由人,你已被重價所買贖,不要讓人奴役你的靈魂,要在主裡喜樂,在祂裡面有盼望,你會比所有焦慮的尊貴人都更自由。」然後,他看著那些尊貴的自由人說:「不要驕傲,因為你在基督裡是一位奴僕,有一位對你掌權,你必需要謙卑順服。」
這個結果就是,無論一個人是奴僕還是自由人,這不應該成為他絕望或是驕傲的原因,他應該能夠說:「沒關係!」如果他是一位醫生、或是律師、或是主管,他不應該誇口;如果他有一份社會上看起來沒有那麼受到尊重的工作,他也不應該自我憐憫或是沮喪。「所以,弟兄們」保羅在24節下結論說:「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怎樣,就應當在神面前保持這原來的情況。」在神面前!這是很重要的,在生命與永生中最要緊的就是親近神與享受祂的同在,要緊的不是我們的工作是否在旁人眼中看來是高還是低,要緊的是我們是否靠著神的同在得到鼓勵與謙卑。
將這兩個保羅原則性的應用擺在一起,這裡的教導似乎可以說是:順服神的命令(19節)與享受祂的同在(24節)與你的文化或工作比較起來是如此的重要到一個程度,你不會有強迫感要改變你的地位,你不會從恐懼與絕望中被趕出來,也不會被富有或是驕傲吸引到另一邊,你會對你現有的地位說:「沒關係!你不是我的生命,我的生命是順服神與享受祂的同在。」
四個實際的意義
讓我用幾個實際的意義作為結束。第一,神對於你如何做你現有工作的關切程度遠遠超過於你是否會有一個新的工作,我們的會眾中有護士、教師、木匠、藝術家、秘書、簿記員、律師、接待員、會計師、社工、各式修護人員、工程師、辦公室經理、女服務生、水管工、銷售員、保安員、醫生、軍人、輔導員、銀行員、警察、裝潢師、音樂家、建築師、油漆工、房屋清潔工、學校行政人員、家庭主婦、傳教士、牧師、家具製造工、還有許許多多,我們都需要聽到的是,神最關心的並不是我們是否從一處換到另一處,而是在我們目前的工作中,我們是否享受到神所應許的同在,並在我們的工作方式中是否順服祂的命令。
第二、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要我們停留在當初我們信主時的呼召,這並不是一個絕對的命令,這並沒有譴責所有的更換工作者,我們知道這一點的原因不單單只是因為保羅在哥林多前書7章(參考15節)中對於他的原則所提出的例外,也因為聖經描述並許可這些改變。在舊約中有釋放奴僕的規定,我們也對於一個稅吏變為傳道人與一個漁夫變為傳教士感到熟悉。除此以外,我們也知道有些工作,你是無法停留在那些工作中並順服神的命令,譬如:妓女、眾多不雅與敗壞的娛樂形式、還有其他一些你可能會被迫利用他人的工作。保羅並沒有說一個職業竊賊或是一個哥林多的廟妓應該停留在他們被呼召時的職業中,在哥林多的問題是:當我們來到基督面前時,我們應該放棄什麼?保羅的答案是:如果你可以在神面前保有你的職業的話,你就不需要放棄它。他所關切的並不是要譴責工作的改變,而是要教導無論你的工作為何,你都可在基督裡得到滿足,這在現今的西方社會中是非常不合時宜的教導,因為這個教導切斷了世俗野心的神經,我們必需認真漫長的思考,我們與孩子之間有關於成功的溝通是否符合聖經,或只是美國式的。神對於我們所有「追求成功者」的話語是:將你投入到上進動力的野心與驅動力量,轉而投入到屬靈的熱誠中,進而培養出一種與神同在的享受,遵行祂在聖經中所啟示出來的旨意。
第三,對於你們還沒有進入職場的年輕人而言,我們這段經文的意義是:當你問自己「神在我生命中的旨意為何?」這樣的問題時,你應該給出的響亮答案是:「祂的旨意是要我保持與他緊密的連合,並且要讓自己專心地順服祂的誡命。」神對你所啟示的旨意(你有責任要遵行的唯一旨意)就是你的聖潔(帖撒羅尼迦前書4:3),而不是你的職業。用你的全心將自己投入在聖潔上,並接受任何你想要的工作。我毫無懷疑地認為,如果我們的年輕人都能致力於保持與神親近並且順服聖經的命令,神會確切地將他們散佈在這個世上,要他們為了祂發揮影響力。
第四,也是最後,這段經文也意味著你現在的工作,只要你一直在那裡,就是神指派給你的工作。17節說:「神怎樣呼召各人,各人就要照著去行事為人。」神是至高的,你現在所處的位置並非是偶然,「人心計劃自己的道路,他的腳步卻由耶和華指引。」(箴言16:9)「人心裡的謀算很多,唯有耶和華的計劃能實現。」(箴言19:21)「籤拋在人的懷中,一切決斷卻在於耶和華。」(箴言16:33),你所處的位置是神聖的指派,即使你是藉著錯誤到達的。你的工作就是你被指派的聖工,就好像我的一樣。你如何完成你工作上的需要與你禮拜天在這裡所做的一切在你的生命中是同等的重要。這對於我們許多人而言,代表的意義就是明天早上會是一個嶄新的開始,讓我們每一個人在開始工作前都禱告:「神啊!與我同行,並保持我意識到你的同在,當我開始要絕望時,鼓勵我的心,當我開始要誇耀時,謙卑我。哦,神啊!賜給我順服你誡命的恩典,我知道這一切都可以總結於一點,那就是要愛人如己,阿們。」